索引号: 11370687004270569F/2020-17970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承办单位: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发文日期: 2020-07-08 成文日期: 2020-07-08
编号: 第54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54号:关于“加强休渔期的偷捕行为管理和监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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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休渔期的偷捕行为管理和监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部署精神,我局积极开展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工作重点放在管控渔业船舶和整治违规渔具上,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精心策划、严密部署、密集进行日常检查。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中国渔政亮剑2020”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及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中国渔政亮剑2020”烟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立足我市实际,海洋法展和渔业局持续开展了多次打击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辖区渔船管理,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今年以来我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从组织领导、氛围宣传、工作措施等方面具体体现在:

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沿海镇区街道镇长主任、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休渔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了海洋渔船综合管控力度。通过山东省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和近岸雷达系统实时了解、监控渔船动态信息。针对伏休违法违规易发群体,重点落实了异地坞修渔船制度,认真做好异地坞修渔船转港申请审批,及时向上级渔政机构报告,对涉嫌违规的渔船按规定严厉处罚。

三是强化管理措施。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成立了海上、陆地共六个工作组,沿海五个海洋与渔业工作站全面配合伏休管理工作。在沿海乡镇街道辖区范围内实施常态化、高密度、拉网式执法检查,堵塞管理漏洞。

四是强化海上执法检查。海上两艘执法船24小时在重点港口附近海域待命,陆地检查组巡查时发现情况,立即前往,从海上进行拦截打击;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突发群体性违规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海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力争将影响和危害后果降到最低限度。

截止7月,全市海陆共出动执法人员21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5车次,累计行程10620公里,检查渔港码头及停泊点569个次,出动执法船157艘次,航时941小时,航程8114海里,检查渔船1590艘次,查办违规案件46起,其中外省籍渔船22艘,清理禁用渔具“地笼”2000余个,清理流刺网1000余米。海洋伏季休渔秩序总体稳定,情况好于往年。

海阳市海岸线长212公里,是烟台市海岸线最长的县级市,共有渔港、码头、停泊点35处,捕捞渔船670艘;核电区、凤城街道、留格庄镇等镇区街道存在码头多、渔船数量多的情况;龙山街道、旅游度假区等镇区街道存在小型渔船多、渔船停泊点分散等问题,管理难度相对大。为此,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已采取以下执法行动加以补充:

一、加大海陆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我局积极争取和配合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第三支队、第五支队来海阳开展执法和检查行动,弥补我市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海警联合执法,弥补执法力度的弱势。

二、联合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对集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摸底排查偷捕行为的完整输送链条,明确敏感时段、重点海域、交界水域、重要渔场及渔港的信息,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目标。

三、大力发挥渔业协管员身处一线的优势、正义群众的信息优势,做到有线索必落实,有案必查、查处必严,一个不放过。接到群众举报时,我们在第一时间派出检查组与乡镇政府、边防等部门协同对相关渔港、码头或渔船进行调查,发现违规出海渔船立即实施扣押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以上做法现已取得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其优势,将突击行动逐步扩大为日常行动,巩固现阶段的行动成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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