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20-16452 成文日期: 2020-11-02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海阳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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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鲁政发〔2018〕27号)《烟台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9)12号),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海阳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主要体现了三方面考虑:

(一)贯彻和衔接上级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鲁政发〔2018〕27号)《烟台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9)12号)精神,结合实际研究编制我市《实施方案》。

(二)体现深化改革工作的最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本《实施方案》对我市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跨境贸易方面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分工,进一步强化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

(三)彰显海阳口岸特点。结合海阳无集装箱的口岸业务实际,对方案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口岸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减少进出口环节审批监管事项。包括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优化办理程序,2020年年底前,除特殊情况外,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办理。

(二)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包括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货物监管“查检合一”、简化检验检疫作业、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优化海关税收征管模式等五部分内容。

(三)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包括提升物流作业效率、实行当日申报报关单“日清”机制、进一步做好口岸“一站式”服务模式等三方面内容。

(四)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包括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功能推广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海关“智慧监管”水平、全面推行船舶进出境业务无纸化、推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和装卸过驳作业报告 “并联”进行、加快港口、场站物流作业智能化、电子化建设等五方面内容。

(五)促进口岸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包括建立口岸收费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口岸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强化口岸秩序整治和综合治理、推动建立行业诚信公约、建立口岸营商环境常态化评价机制、加强培训宣传,给予企业更多稳定预期等八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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