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199/2019-12723 成文日期: 2019-12-10
发布机构: 海阳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政策制度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日期:2019-12-1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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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一、申领条件及补贴标准:

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过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正常经营一年后,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企业所需材料:

1、创业者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创业情况登记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营业执照、户口本、租赁合同、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各一份

3、财务报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体工商户所需材料:

1、创业者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创业情况登记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营业执照、户口本、租赁合同、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各一份

3、经营明细台账复印件一份

4、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解:创业者租赁家庭成员房屋场所的以及租赁场所为工位形式的不列入申请范围,其他具体规定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创业咨询电话:325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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