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199/2019-12720 成文日期: 2019-12-10
发布机构: 海阳市人社局  组配分类: 政策制度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日期:2019-12-1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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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申领条件及补贴标准: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所需资料:

1、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创业补贴登记表一份、享受补贴人员情况统计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招用人员名单一份

5、银行代发单位发放工资明细

6、财务报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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