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申领条件及补贴标准: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以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所需资料:
1、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创业补贴登记表一份、享受补贴人员情况统计表一份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招用人员名单一份
5、银行代发单位发放工资明细
6、财务报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7、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