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须知
1、办理失业登记,请先办理社保、医保减员。
2、单位裁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由用人单位将裁员方案提交至局劳动关系科进行备案,备案后可以裁减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同步进行,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待遇按月拨付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二、办理程序
1、线下办理: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全市任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金申领全市通办、即时办结;
2、线上办理:请登录烟台人社局网站,通过网上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进行在线申请。
联系电话:322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