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702Y/2018-13920 组配分类: 生态文明建设
发文机关: 海阳市水利局 承办单位: 海阳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5-10 成文日期: 2018-05-10
编号: 第71号 会议编号: 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第71号:“关于农村饮用水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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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饮用水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05年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止2016年底,小纪镇政府上报的45个村庄的饮水问题已全部解决。

提案中提到的“小纪镇司马疃头村,共计六百多户,至今没有饮用上自来水”。据了解,石马疃头村已于2007年列入“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整体运行良好。

对于农村自来水工程来讲,建设是基础,建后管理是关键。村“两委”应健全并落实管护责任制度,做好工程的维修养护。同时,要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合理收益的原则,实行有偿用水。收取水费,不仅能增强群众的惜水、节水观念,保护有限的水资源,还能筹集运行维护资金,从而保证工程“建得成、管的好、用得上”,正常发挥工程兴利效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水利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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