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78C/2018-13897 组配分类: 科教文卫
发文机关: 海阳市教体局  承办单位: 海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4-23 成文日期: 2018-04-23
编号: 第13号 会议编号: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号:关于“对中小学生校服增加反光亮条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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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关于对中小学生校服增加反光亮条”的建议

建议答复: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学生穿着校服有利于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团队精神和节俭思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装工作,自2013年开始将学生装发放工作列入“惠民利群”实事,定期为全市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生免费发放学生装。

 国家标准委发布的《中小学生校服》和《山东省中小学学生装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是我市中小学生校服选定、采购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二者对反光亮条均没有强制性要求。此外,据测算,在校服上衣前后、衣领、袖口及裤子的特定部位统一镶嵌反光亮条,每套将增加成本10元以上,依据2017年度全市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数量(小学春秋装3855套,中小学夏装32388套),需增加采购经费36万余元。综合考虑市财政状况和学生放学时间根据季节相应调整等因素,目前,我市没有在中小学生校服上增加反光亮条。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资金支持,并把增加反光亮条作为今后校服款式设计的参考,尽最大努力保障学生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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