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16-05118 成文日期: 2016-05-13 00:00:00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海阳市2016-2020年乡村规划工作方案

日期:2018-12-05 阅读量:

字号:

海阳市2016-2020年乡村规划工作方案

按照《山东省2016-2020年乡村规划工作方案》(鲁建村字〔2016〕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乡村规划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山东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关于"尽快修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提出"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要求,全面有效推进我市乡村规划工作,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主导,决策先行。针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的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先行作出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等建设决策,依据建设决策推进镇总体规划、乡村规划的编制。坚持乡村建设规划先行,建立以市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形成市、镇和村庄规划编制体系。

2、坚持村民主体,以人为本。村民是村庄建设的主体,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要通过村民委员会动员、组织和引导村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和态度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把村民商议和同意的内容作为改进村庄规划工作的着力点。深入农村实地调研,完善乡村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

3、坚持统筹兼顾,多规合一。建立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专项建设项目统筹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乡村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

4、坚持文化传承,注重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保护,保留乡村发展记忆,推动乡村建设更好的体现地域特色和风土人情。坚持绿色发展,注重保护生态绿地、水系、山体等自然资源要素,推广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体现田园风光和乡村风貌。

5、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乡村建设规划要明确目标,统筹全市,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分镇分类提出村庄整治指引。村庄规划应遵循问题导向,以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整治项目为重点,本着实用的原则简化规划内容。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全面完成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建制镇调整完成总体规划和编制完成详细规划,全市达到村庄规划全覆盖,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二、主要内容

结合目前实际,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强化规划管理和监督,因地制宜,抓好全市村镇规划及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启动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2016年,结合正在进行的海阳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组织住建、发改、国土、财政、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合编制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整合各部门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现"一张图"管理。

(二)重点推动镇村两级规划编制工作

1、2016年辛安镇、徐家店镇两个试点镇完成详细规划编制,行村镇、留格庄镇、二十里店镇、盘石店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7年郭城镇、小纪镇、发城镇、朱吴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镇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

2、2016年上半年辛安镇组织完成两个村庄乡村建设规划试点,下半年每个镇(街道)要完成五个村庄规划编制,2017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85%,2018年达到90%,2019年达到95%,到2020年全市达到村庄规划全覆盖。

 (三)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着力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全面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建村〔2014〕21号),加强村庄建设用地管理,建立乡村建设管理秩序。在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村建设的,应当依法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同时,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制,各镇(街道)要设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积极吸纳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村镇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全市乡村规划的编制速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承担起乡村规划工作主体责任,把乡村规划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创新和改进乡村建设管理机制,加强乡村规划管理队伍建设,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及时研究解决乡村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成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动员村民和各方力量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将年度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录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做好规划实施和监管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

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市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由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村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将乡村规划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对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如期完成的给予适当的奖励,扶持资金重点倾斜;对工作进展不力、行动缓慢、规划编制达不到方案要求的镇,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业务培训

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基层政府对乡村规划工作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各镇(街道)也要加大对乡村建设基层编制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乡村规划基层编制人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积极向农民普及乡村规划建设知识,解读相关法律、政策,规范农民建设行为,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从根上杜绝村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的发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