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87004270251L/2016-05117 成文日期: 2016-04-28 00:00:00
发布机构: 海阳市政府办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海阳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

日期:2018-12-05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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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

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健康素养水平不仅是衡量卫生计生工作和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而且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密切相关,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为建立健全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烟台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8%;到2017年,提高到20%;到2020年,提高到25%。

(二)具体目标

1.到2015年底:

(1)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15%。

(2)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20%、23%和35%。

(3)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

(4)全市建成健康促进示范医院 5个、健康促进示范学校 5个、健康促进示范机关5个、健康促进示范企业5个、健康示范社区5个,健康示范家庭50个。

(5)15岁及以上人群现在吸烟率控制在25%以内,其中男性40%,女性1%。

(6)建成省级健康教育基地(场馆)1个。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保障达标率≥75%;健康教育服务数量完成率≥75%;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合格率≥75%。

2.到2017年:

(1)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2%和17%。

(2)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22%、25%和37%。

(3)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

(4)全市建成健康促进示范医院10个、健康促进示范学校10个、健康促进示范机关10个、健康促进示范企业10个、健康示范家庭150个。

(5)15岁及以上人群现在吸烟率降至23%以下,其中男性降至35%以下,女性降至0.8%以下。

(6)建成省级健康教育基地(场馆)3个。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保障达标率≥78%;健康教育服务数量完成率≥78%;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合格率≥78%。

3.到2020年:

(1)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5%和20%。

(2)居民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水平分别提高到25%、28%和40%。

(3)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2%。

(4)全市建成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社区完成健康师范点的创建工作。健康促进示范机关30个、健康促进示范企业50个,健康示范家庭300个。

(5)15岁及以上人群现在吸烟率降至20%以下,其中男性降至32%以下,女性降至0.5%以下。

(6)建成省级健康教育基地(场馆)6个。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保障达标率≥80%;健康教育服务数量完成率≥80%;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合格率≥80%。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平台建设,形成健康知识社会化宣传的格局。以“健康山东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卫生计生宣传阵地,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等为主要内容,针对手足口病、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知识,提高居民基本医疗和疾病防治素养。

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注重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各种时机开展好健康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开设健康教育栏目,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手机、电子屏、车载广告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的新形式。结合公益广告覆盖面广、传播效率高的特点,按照项目要求制作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市电视台开辟专栏。在车站、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或者宣传牌。在城市社区和农村,要发挥好人口文化大院、人口学校、“宣传一条街”等阵地的作用,传播健康知识,服务百姓健康。

(二)健全健康教育队伍网络,建立起健康促进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队伍网络健全的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导,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城乡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为基础,包括机关、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的要求,将健康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利用临床诊疗、妇幼保健服务、社区活动等时机,通过专题讲座、户外宣传、发放健康传播材料、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各级都要组建健康巡讲专家队伍,有计划地开展健康巡讲活动,其中巡讲活动每年覆盖均不少于1000人次,乡镇级巡讲活动每年覆盖不少于300人次。要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和当地实际,聘任一定数量的健康指导员,并加强业务培训。

(三)启动健康促进示范行动,全面开展示范场所建设。按照省卫生计生委部署,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落实基本健康教育服务,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健康促进示范机关、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示范社区、健康示范家庭等示范场所建设,发挥健康促进细胞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到2020年,完成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任务,所有医院、学校达到健康促进示范点标准。全市50个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示范机关标准,50个企业达到健康促进示范企业标准,30%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达到健康示范社区(健康村)标准,建成100个健康示范家庭。

(四)加强控烟履约工作,努力建设无烟环境。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对商店(场)的控烟宣传和监管。创新烟草控制大众传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社会风气。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五)加强健康教育基地(场馆)建设,提高居民主动参与健康教育的程度。健康教育基地(场馆)可为居民提供更为形象、更吸引人、更具参与性的健康知识与技能,是推动健康教育深入发展的良好形式之一。要依托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地制宜地建设健康教育场所,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镇区街道建设健康教育场馆和基地。

(六)加强应急处置等领域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精神卫生、地方病和职业病等领域的健康教育工作,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风险沟通,普及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正确报告和自救互救能力。突出地震、火灾自救互救能力、科学就医能力、新发传染病预防能力、食源性疾病防控能力、心理创伤应对能力,努力使更多群众掌握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技巧、120热线电话和救护车使用技巧、交通事故防范技巧、溺水和煤气中毒的急救技巧等,其中地震、灾区自救互救技能和院前急救技能掌握率每年提高1%。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保障人民健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镇区街道要将健康素养促进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统一部署,同步实施。要加强对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健康教育事业发展。要成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统筹各项措施落实。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将健康素养促进提升到事业发展战略高度,将健康素养水平作为评价深化医改和卫生计生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之一,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卫生计生工作成效考核,力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保障达标率、健康教育服务数量完成率和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合格率每年提高1%。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健康教育是公益事业,具有普惠性。各镇区街道、市直各部门要加大对健康促进行动的经费投入,建立科学、稳定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经费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健康教育经费投入。要加强健康教育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强化能力建设。要在医院、城市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门从事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加强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和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能力培养,将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定期开展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健康教育机构本科学历人员,县级达40%以上。

(四)整合健康教育工作资源。要以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山东行动、卫生创建等为抓手,整合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资源,利用好健康中国行、卫生(健康)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相关工作,在制订、修订相关政策时,将提高目标人群健康素养作为重点任务。

(五)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要建立烟台市居民健康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打造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及时掌握全市居民健康信息。市里将在有关镇区街道安排一定数量的村庄,设立监测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开展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工作,定期公布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析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工作的薄弱环节,探讨不同人群和重点问题健康素养现状和影响因素,把健康素养水平作为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各镇区街道、市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规划实施、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工作,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并及时上报。市里将制订具体考核评价标准,通过自查、抽查、中期和终期考评等办法,对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海阳市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海阳市健康促进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宏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晓燕  市政府副市长

        修福程  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勇涛  市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王诗新  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闫晓波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栾格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于顺成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于晓鹏  市机关工委书记

纪韶华  团市委书记

邵东娅  市妇联主席

李富强  市卫计局局长

李洪波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田  荣  市环保局局长

于文刚  市教体局局长

李军作  市民政局局长

修京堂  市发改局局长

项长青  市水利局局长

王  盛  市地税局局长

于立明  市农业局局长

赵中国  市文广新局局长

修志君  市广电台台长

徐维平  市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李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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