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在海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阳市财政局局长 刘勇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以及税收结构调整等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对财政经济造成的影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全市财政经济持续保持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5.22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受财政体制结算变化、地方政府债券和转移性补助收入项目调整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和财力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适应公共财政经济形势变化需要,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24.67亿元,调整后比年初预算减少绝对值0.55亿元。当年实际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6%,同比增长11.7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90亿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81亿元。
市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2.46亿元,受上级将抚恤、卫生、计生、居民养老保险、义务教育保障等专项资金转为体制补助,再加上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规模和财力结构变化影响,我市财政支出也发生了相应变化。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25.2亿元,调整后比年初预算增加绝对值2.74亿元。在预算实际执行中,加上上级专项补助、上年结转安排的支出,当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8.83亿元,其中,灶内支出25.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5%,增长16.98%。主要灶内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教育支出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5%;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5%;
4、城乡社区支出1.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8%;
5、农林水事务支出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2%;
6、公共安全支出1.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5%。
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计算,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7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级各项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9.91亿元,当年实现公共财政收入总计34.62亿元,扣除体制上解等转移性支出和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5.79亿元,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83亿元相抵后,当年结余6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41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体制结算、上年结转等8.52亿元,收入总计62.9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6.88亿元,扣除体制上解0.12亿元后,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93亿元。
(三)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亿元。加上2013年结转收入6.8亿元,2014年收入总计13.5亿元。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亿元。
(四)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主要特点
1、夯实征管基础,财源建设可持续能力显著增强。面对严峻的增收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履职尽责,依法治税管费,不断提升征管水平,切实把经济发展成果体现到组织财政收入上来。一是强化激励约束。调整完善考核办法,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奖惩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部门协作。以财源建设管理信息平台系统为依托,进一步明确各涉税部门职责,加大财源建设考核力度,努力构建信息畅通、多方联动的财源长效治税机制。三是强化税源监控。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调查,摸清税源底数,做好预测分析,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四是强化政策引导。积极落实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一系列扶持政策,办理外向型企业出口退税4.87亿元,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加快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我市财源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强资金筹措,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动脑筋、想办法、拓思路,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争请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巧借外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深入研究上级出台的各项新政策,把握工作新动向,靠上开展工作,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政策倾斜上对我市给予更大支持,全市争取上级资金再创新高,有效缓解了我市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压力。二是多方沟通协调做好政府融资工作。2014年加大了与农发行、建设银行、烟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力度,在国家信贷政策步步紧缩、政府融资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融资工作取得新突破,为我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及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3、优化支出结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精心运筹财政资金,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重点向“三农”和公共社会事业倾斜,优先保障各项“民生”支出需要。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5.5亿元,增长26.4%,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1.16%。其中:一是“三农”投入方面。全市财政性“三农”支出达1.36亿元,足额兑现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加大对村级组织、农田水利、中小河流域治理、绿茶产业、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了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教育投入方面。全市教育支出完成7.14亿元,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免费教科书、免费学生装、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及校车营运等支出,有力推动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卫生计生投入方面。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91亿元,重点支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四是社会保障投入方面。全市社会保障就业及住房保障支出完成4.09亿元,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补助标准,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加强资金监管,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部门预算为基础、投资评审为支撑、政府采购为手段、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贯穿到财政支出管理的全过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严把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关。按照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资金流向,我们积极推进预算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机制;同时深入推进标准统一、流程规范、上下贯通的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平台一体化改革,加强综合预算管理、预算公开,不断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有力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提高了财务管理透明度,有效控制了各种不合理支出。二是严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投资评审和财政监督关。进一步健全制度、严格程序、严格标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财政监督检查等方式,节约财政资金1.19亿元,切实做到了节支高效。坚持大监督、全覆盖的理念,制定周密有效的监督检查计划,继续对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三是严把控制压缩一般性支出关。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全年共审核落实政府批转报告1199份,审减资金2.77亿元。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各行各业齐心协力、科学发展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财政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规模总量小,财税基础不够稳固。由于我市工业基础较为薄弱,缺少骨干企业支撑,致使全市税源较贫乏,税源结构不合理,财税抗风险调控能力较差。二是减收因素多,收支矛盾突出。2015年国家、省将出台多项新的收支政策,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民生项目等扩面提标,刚性支出需求量将逐年加大。同时自2015年1月1日起新《预算法》正式施行后,国家加大对地方政府融资工作的管控力度,以发行透明、规范的地方债券逐步替代地方政府融资,而且我市因承办亚沙会政府债务负担较重,目前正处于还本付息高峰期,这些都将进一步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实现收支平衡压力较大。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重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切实提高财政综合保障能力;按照“总量控制、有保有压、科学安排、讲求绩效”的原则,细化预算、开源节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确保各项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不断加大对转方式、调结构、培财源的支持力度,更好地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全市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6.94亿元,增长9%,力争10%。其中,税收收入21.82亿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12亿元。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3.81亿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安排情况分别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52万元,比上年增长0.70%;
2、国防支出265万元,比上年增长47.22%;
3、公共安全支出10492万元,比上年降低9.17%;
4、教育支出71804万元,比上年增长0.60%;
5、科学技术支出3376万元,比上年降低13.19%;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22万元,比上年增长36.7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62万元,比上年增长3.31%;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229万元,比上年增长7.16%;
9、节能环保支出2455万元,比上年增长41.34%;
10、城乡社区支出8757万元,比上年降低52.42%;
11、农林水支出13843万元,比上年增长2.01%;
12、交通运输支出1918万元,比上年降低55.04 %;
1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45万元,比上年增长74.23%;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3万元,比上年增长1.47%;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15万元,比上年增长8.68 %;
1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13万元,比上年降低17.91 %;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66万元,比上年增长111.22%;
18、预备费2100万元;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10万元。
按照以上预算安排,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各项转移性收入,扣除体制上解等转移性支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6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6.23亿元,总计24.86亿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24.86亿元。
(三)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9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亿元。加上2014年结转收入8亿元,2015年收入总计14.9亿元。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1亿元。
(四)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重点
按照公共财政体制“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在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法定支出等重点支出的基础上,将更多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向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1、安排“三农”、教育、科技、文化、环保等重点事业支出22362万元,其中:安排农田水利、农业产业扶持、绿化造林、动物疫病防控、村级经费补助等“三农”支出8214万元;安排义务教育和政府助学金、校车全覆盖、免费学生装以及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支出10098万元;安排科技、文化、环保等专项支出4050万元。
2、安排社会保障等支出45494万元,其中:安排公有制企业救助和就业专项资金1900万元;安排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经费4101万元;安排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贴及基础养老金等10410万元;安排老年人长寿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补助、孤儿救助等1763万元;安排义务兵优待、困难企业军转干解困、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等支出3000万元;安排基本养老金补充资金及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资金24320万元。
3、安排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支出17079万元,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费12777万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288万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医疗机构建设补助604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等支出3410万元。
4、安排偿还政府债务、财源建设、企业创新、技术改造等企业发展扶持及参展、组团推介等支出15763万元。
5、安排惠民利群实事、对口支持新疆、西藏等专项资金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支出4728万元。
三、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5年是“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我市财政工作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坚定信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提升区域实力,着力改善民生保障,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倾力推进财源建设,切实做到稳中求进。全面依托财源管理信息平台,摸清我市税源底数,加强财政收入分析、涉税信息共享、扩大税源、综合治税,全面调动我市协税护税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广泛开展纳税举报,把漏征漏管的税收收足收齐,有效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现象。紧紧围绕我市“一体两翼”发展布局和“开放活市、工业立市、旅游兴市、海洋强市、生态美市”五大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税源培植,重点支持核电装备制造工业园区、丁字湾亚沙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海阳毛衫创新园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努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确保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目标。
(二)有效保障民生支出,切实做到群众满意。认真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原则,更加注重处理好财政增收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在加快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的同时,努力让更多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进度,不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面貌。继续加大财政对民生实事的投入力度,科学统筹财力支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扎实稳妥深化改革,切实做到管理提升。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切实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新机制,全面地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形成大财政、大收支、大预算的财政管理新格局。按照部门、项目全覆盖的要求,将全市所有部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公开,全面提升预算的全面化、信息化、科学化、透明化。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在原有政府采购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拓宽采购领域,规范采购预算,逐年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把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严格规范资产处置审批程序,提高资产处置透明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处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2015年是新《预算法》正式执行第一年,为了保证各项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市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将把预算绩效考核纳入监督管理体系,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对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同时,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严肃查处乱收乱支、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健全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并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经济形势更加严峻,财税工作任重道远。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市人大、市政协的有效监督、大力支持,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下,全市财政工作一定能够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海阳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 | |
二、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收入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 ||
三、港口建设费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77 | |
四、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1457 | |
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1118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 220 |
六、旅游发展基金收入 | 三、节能环保支出 | 0 | |
七、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 | ||
九、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234890 | |
十、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200 |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 | 223 |
十一、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108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78890 |
十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19226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 | 1084 |
十三、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3955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19287 |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146078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 13343 |
十五、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 6461 | |
十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15602 | |
十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14564 | 五、农林水支出 | 53 |
十八、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 ||
十九、国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二十、车辆通行费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二十一、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支出 | ||
二十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 | 53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 |
二十三、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 | 53 | |
六、交通运输支出 | 100 | ||
铁路运输 | |||
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安排的支出 | |||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 |||
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 | 100 | ||
铁路建设基金支出 |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支出 | |||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 |||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5439 |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 10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 | 5429 | ||
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
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 |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
九、其他支出 | 1033 |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033 | ||
收入合计 | 186278 | 支出合计 | 243192 |
转移性收入 | 62281 | 转移性支出 | 5367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 3000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 0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
上年结余收入 | 59281 | 调出资金 | 5367 |
调入资金 | 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支出 | ||
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 |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 ||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收入 | 年终结余 | ||
收入总计 | 248559 | 支出总计 | 248559 |